青海省制定多项措施加强草原管理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8月24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稳定和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构筑草原生态安全屏障,推动草原高质量发展。青海省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青海省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形成了二十二项具体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近二十年来由青海省政府出台的草原保护修复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肩负着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的重大历史责任。青海草原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拥有天然草地6.32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0.47%,占全国草地总面积的10.72%,居全国第四
近年来,青海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先后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生态工程。经多年努力,青海省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2020年青海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4%,比2015年提高3.82个百分点。
青海省作为草原生态大省,制定贯彻落实草原保护修复的具体措施,加快健全制度,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构建以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为主体、科学合理利用相结合的新发展格局十分必要,对稳步推进草原地区绿色发展,切实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草地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等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据悉,到2025年,青海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林长制全面推行,重点功能区退化草原得到治理,草原总体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草原生态综合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8.5%左右。到2035年,青海省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健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利用更加科学合理,退化草原得到有效修复,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
《若干措施》针对草原资源现状、草原生态状态以及草原退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保护措施。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包括了推进青海省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编制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以及健全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等。二是加强草原资源保护。《若干措施》针对草原资源现状、草原生态状态以及草原退化等方面制定了相关保护措施。三是全面强化退化草原修复。针对青海省各地区资源特点和草原退化程度,采取分区管理分类治理,提出了精准实施草原保护修复的多项具体措施,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草原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注重草原科学合理利用。针对草原的生产属性,主导科学、合理利用草原,稳妥处理修复与生产、保护与发展间关系。通过落实以草定畜、合理利用草原、发展草牧业、大力发展草种业、培育发展草产业、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等,坚持走草原绿色发展道路,引导生产方式发生转变,增加饲草料供给,降低畜牧业对天然草原的依赖程度,实现草原生态良好和牧民增收致富的双赢。五是健全草原保护修复体系。着力构建草原调查、草原监测评价、草原预警以及标准化四大体系,从根子上解决草原底数不清,监测手段落实,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建设滞后,成果转化缓慢等系列问题,补齐短板,建立草原资源“一张图”,实现数字化、标准化和体系化管理,有力支撑草原保护修复。六是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服务能力、强化草原执法、营造良好氛围五项保障措施,全面落实草原保护修复具体措施,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保障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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