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顺利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5月2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青海省水环境状况,以及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托,坚决扛起“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青海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青海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旭东介绍,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青海省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7%,高于国家要求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实现了国家和青海省的既定目标。
2019年青海省外流水系长江、澜沧江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内陆河水系的黑河,柴达木地区的巴音河、格尔木河及青海湖主要入湖河流哈尔盖河、沙柳河、泉吉河、布哈河、黑马河等河流水质为Ⅱ类。青海湖、龙羊峡、李家峡等重要湖库水质稳定在Ⅲ类。青海人民的母亲河湟水河,流域干支流水环境功能(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为100%,28个监测断面中,优良水质占比达92.9%,水质总体状况优良,出省境民和桥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且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稳步提升。青海省13个地市级、4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32个、地表水水源地22个)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14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其中格尔木市的3个点位水质有所改善。
“十三五”以来,青海省利用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34.37亿元,在青海省安排实施了包括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湖库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水质安全保障等8大类132个项目,充分发挥了生态效益,有效改善了青海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破解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水环境问题,确保了流域水质不断改善、持续向好。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持续改善湟水河水生态环境质量。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6Tq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