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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精神抚慰金!晋宁法院守护校园欺凌受害人
时间:2021-07-06 20:03:57    来源:中国通讯社    作者:夏国斌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通讯员 薛彦林 赵梦婕 记者 夏国斌)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年初时审理了一起校园霸凌案件,初中生李同学因琐事被郭某等12名女生殴打,造成多处受伤,并经心理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中度焦虑/抑郁。宣判后,承办人薛彦林法官向被告郭某等12名同学送出法官寄语,对她们进行劝诫并开展普法,希望她们吸取教训,珍惜未来。KsY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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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承办人还去到李同学家中与其谈心,进行心理疏导。晋宁法院得知李同学除了支出大额的医疗费用外,还进行了20多次心理治疗,让这个普通的家庭一时难以为继,晋宁法院政治部号召全院干警进行捐款,亲自将5000元爱心捐款送到李同学父母手中,并积极与团委、妇联协调,多部门联动对其给予必要的帮助。
 
在该起校园霸凌案件中,由于对李同学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综合李同学的伤情、病情和实际案件情况,晋宁法院判决被告郭某等人连带赔偿李同学各项费用10余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80000元,这是晋宁法院判处的较高的精神抚慰金。被告郭某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支持了8万元精神抚慰金。判决生效后,被告郭某等人近日已支付完全部款项。
 
李同学和家人对晋宁法院及承办法官的关心帮助十分感激,全家人一起来到法院,送来了“一心一意为人民  尽心竭力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  共建和谐社会”两面锦旗。
 
遭受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更应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晋宁法院落实“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综合相关因素,将精神抚慰作为心理后期建设的重要组成予以考量,并结合一般的社会情感及其可能体现出的社会评价,在社会的情感接受度与法律的契合度之内审慎确定精神抚慰金。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万贵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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