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法院协同执行情暖困难当事人
时间:2021-07-19 15:18:44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夏国斌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记者 夏国斌)为不断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效,7月14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法院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共同联手执行,为镇雄籍的申请执行人向某送去司法救助金、子女助学金及执行款21万元,传递了两地法院的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a3N中国通讯社
a3N中国通讯社
(发放司法救助金)
镇雄是云南省第一人口大县,外出务工的镇雄人逐年增多,在外务工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2016年5月,镇雄籍的向某在浙江省上虞区余某开办的砂石厂发生事故,造成向某终生残疾瘫痪在床的严重后果。上虞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4日作出判决,判决余某赔偿向某各项损失共计3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履行义务。云南意衡(镇雄)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慧英看见向某受伤后长期卧病在床,一双儿女在校读书,家中无经济来源,家庭十分贫困,李律师决定无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案件执行过程中,余某下落不明,其名下亦无财产可供执行。
(走 访 调 查)
2021年4月底,镇雄法院执行法官和李律师眼看案件执行陷入困境,向某的女儿又即将参加高考,为解决向某的急迫困难,李律师代向某向浙江省上虞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救助。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救助申请后非常重视,及时赶到镇雄与李律师一道慰问了申请执行人向某并收集执行救助相关材料,同时与镇雄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两家法院共同对案件进行研判并提出了可行性处理方案,上虞法院一边积极筹集执行救助金8万元,特别又为向某即将上大学的女儿专门筹措了2万元的助学金,共计救助10万元,一边加大查人找物力度,通过公安机关布控找到被执人余某,对余某采取强制措施敦促其想办法交纳执行款11万元,剩余未执行到位款项,余某表示一个月内履行完毕。
(现 场 慰 问)
云南与浙江相隔千里,虽然山川异域,但风月同天。两家相隔千里的法院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沟通,进一步完善司法协作机制,不断探索和实践,共同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发力,为广大镇雄籍的农民工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和司法的温度。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万贵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