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10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海这十年”司法行政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向大家介绍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十年来的创新变革和非凡成就,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司法厅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全面依法治省,扛牢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了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青海篇章。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新局面
十年来,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省市(州)县三级法治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3000余场次,受众300万余人次。统筹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职责清单、年终述法、年度报告等制度,建立健青海省、州(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和督察考评制度,形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4个协调小组积极推动、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头并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制定出台青海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实施方案,搭建起法治青海建设的“四梁八柱”,细化50余项任务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着力推动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和对重大法治问题的督察,西宁市被列入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领域,全面依法治省取得新进展。
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行政立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重点领域立法实现新突破。《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开创全国国家公园立法先例,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等5部生态环保领域法规规章,为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了青海样板,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立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制定《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率先在全国完成新一轮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送去法治温暖,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修订《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开全国先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条例》等填补地方制度建设空白。十年来,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8部,制定青海省政府规章31部,修改地方性法规90部、废止6部,修改青海省政府规章73部、废止30部。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3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3部,政府规章176件,具有青海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基本构建。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明显提升,先后16次开展清理,宣布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354件,修改759件,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法治动能更加强劲
十年来,持续推动《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3个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4类244项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扎实开展执法资格审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13场次,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8万人次,为11187人制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涵盖省市县三级807家行政执法单位,为执法戴上“紧箍咒”、穿上“防护服”。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点执法领域问题2077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79项行政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广泛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18-2021年底,青海省广大律师深入8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100余条,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筑牢安全底线思维,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力有为
十年来,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筑牢“第一道防线”。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模式,建成“枫桥式”示范司法所16个,推广普及“智慧调解”,人民调解案件实现网上受理。十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1万次,调解矛盾纠纷33.2万件,调解成功率97.1%,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涉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深入推进监狱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效,青海省监狱连续20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四无”目标,名列全国前列。深入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实体化运行,全面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率先在全国开展民族医药戒毒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将省内户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医保范围,2021年回归社会人员三年操守率达30.62%,比2018年提高19个百分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设立青海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省市(州)县三级全覆盖,建立巡回检察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在15个县级矫正中心推行智慧教育帮扶试点,智慧监管水平居全国前三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惠民优质高效更好满足群众新需求
十年来,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队伍,公布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基本事项清单,在全国首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047个,12348青海法网(网络平台)、12348热线(热线平台)覆盖青海省,开设藏语咨询功能,为涉藏地区提供全过程服务,各类平台年均提供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降低法律援助申请标准,出台《青海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276个,审判阶段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做好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十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 万余件,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利益18.5亿余元。努力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青海省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鼓励支持国内和西宁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结对联营、远程帮扶,促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资源向边远农牧区延伸,法治服务更加均等、优质、高效。国资律师事务所恢复重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在12个无律师县挂牌成立国资律师事务所,青海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由2012年的70家554人发展到133家1745人,分别增长90%和217%。律师业务由2012年的8744件增长到2021年的44833件,增幅411.7%。公证改革深入推进,4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65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18项事项实现APP在线全流程办理,十年来,共办理公证38.6万件。在全国较早制定司法鉴定地方性法规,率先将重大疑难司法鉴定案件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截至2021年底,办理司法鉴定7万余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
坚持全民普法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信仰进一步牢固树立
十年来,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基础性工作,持续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不断完善全民普法的制度设计,赋予新的内涵,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普法凸显青海特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督察组予以充分肯定。“八五”普法将法律“七进”拓展至法律“九进”,首次将行政执法人员列入重点普法对象,更加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智慧普法实现新突破,目前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公众号达101个,其中建成藏汉“双语”新媒体账号8个,订户覆盖全国31省,累计阅读量突破13亿人次,“青海普法”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日益凸显,在全国4300多家政法新媒体中常年进入排行榜前10名。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县(市、区)创建,将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纳入省级创建项目,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程。“七五”普法终期,青海省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率97.5%,名列西北第1位、全国第12位,司法部发函表扬。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青海省普法成效群众满意度从“六五”普法末的85.30分,上升至“七五”普法末的90.75分,全民法治意识大幅提升。
坚持大力推动改革创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
十年来,清单化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联合青海省财政厅开展青海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改革,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青海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西北地区第一家制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市州加快行政复议改革步伐,5个市州、45个县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54个行政复议机构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十年来,青海省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84余件,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525件、纠错率19.56%,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化解行政复议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改革,制定《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办法》,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生命健康权益。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出台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和备案管理办法。联合人社厅制定《青海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将司法鉴定纳入职称评定序列。
下一步,青海省司法厅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围绕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法治实践,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zvN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