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应急管理改革三年工作成效显著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1月10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对青海省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三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2018年11月29日,按照青海省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作为青海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式挂牌成立。三年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应急管理部的全力指导下,青海省应急管理系统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迎难而上、改革奋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青海省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自机构改革以来,青海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行委)应急管理局全面组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成立和调整省应急委、安委会、减灾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5大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晰,大应急、大安全、大减灾格局初步形成。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优势和有关部门专业优势进一步得到发挥,在雪灾、地震、山火、山体滑坡、城市路面塌陷、湖泊漫溢等一系列灾害险情应对处置中起到关键作用。2020年西宁公交车站路面塌陷救援过程科学有序有效,入选“2020年全国应急救援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5·22”玛多地震抗震救灾响应迅速、指挥有力、协调高效、保障到位,创造了“高震级、零死亡、少受伤”的奇迹。柴达尔煤矿‘8.14’重大事故救援难度极大、条件十分艰苦,救援人员克服困难、科学有序、争分夺秒,经过奋战,遇难人员搜寻工作全部完成。经过三年的机构磨合及在大灾大险中的实战历练,青海省应急管理系统的整体性、协同性稳步提高,防抗救一体化工作合力明显增强,新部门新机制新队伍的优势日益显现。
据了解,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着眼事故灾难、自然灾害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稳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青海省总体应急预案、14部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其中,《青海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先于国家总体预案,于2021年4月正式出台发布,是全国第6个出台的省份。组建国家级、省级区域、重点行业企业、航空、水域、通信、地质地震、无人机、交通保障、医疗、专家咨询等各类救援队伍80余支共3000余人,其中省级应急救援队伍30支,基本建成了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省级区域性救援队伍为骨干、行业企业专职救援队伍为基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落实贝尔407应急救援直升机(可搭载1吨吊桶和医疗救援设备)实行24小时备勤、执勤,填补了青海省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的空白。2021年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签订了应急救援工作备忘录、与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签订了跨区域应急救援战略合作协议,2022年将与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签订兰西城市群应急救援合作协议、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签订应急救援战略合作协议,并在青海举办黄河流域九省区应急救援协同联动会议,跨省区协同联动机制不断健全。
三年来,组织开展多场抗洪、地震、跨区域高海拔适应性救援等省级大型综合演练,组织各地区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千余场(次),信息化应用和空地一体化指挥联动机制得到充分检验,救援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应急救援战斗力。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U9Z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