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市民政局“三个抓手”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时间:2022-10-10 09:13:15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杨德祥 李馨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特约记者 杨德祥 通讯员 李馨)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围绕“三个抓手”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积极寻求解决治理水平较低、社会力量参与不够等社区治理难题与短板等问题的方法,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保障兜底网络构建,以改革之力赋予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多新动能,切实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hpf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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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社会管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楚雄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低收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具体项目核算标准和办法,积极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拓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应养尽养。
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群开展重点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住、兜牢。加强与乡村振兴局的沟通对接,同步监测,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不符合的纳入临时救助或动态监测,同时加强市、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机制。
及时提标,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金,2022年上半年,共对城市低保对象980户1338人发放低保资金293.0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054户11175人发放低保资金1518.31万元,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纳入低保保障2583户6532人,发放资金895.04万元;对城市特困供养人员39户39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资金18.1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95户1009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资金489.6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77户、185人、发放资金85.27万元;审批发放临时救助688户242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28.82万元。
抓社会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村(社区)治理;指导村(社区)认真贯彻“四议两公开”的民主决策程序,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社区党务、居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的制度,畅通居民反映意见、表达诉求的渠道。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按照“两必建一共用”的要求,建有村级活动场所802个,覆盖村民小组2080个。监督指导全市154个村(社区)完成村(居)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实现“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全覆盖,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明理、勤劳节俭、互助友善、崇德孝仁的良好社会生态。
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1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公益性公墓覆盖率、遗体火化率、入墓安葬率三个100%。率先在全州开展核发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使用证并制定年检制度,促进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结合清明节和每年4月殡葬宣传月大力宣传文明祭祀、绿色殡葬,全市154个村(社区)将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600余个,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新风逐步形成。
大力开展婚育新风宣传;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成立“婚姻登记流动服务小分队”和16个“婚姻家庭辅导室”,实施婚姻登记上门服务,将婚姻登记窗口“下移便民”。到各乡镇开展巡回登记活动,广泛宣传婚育新风理念,劝阻早婚早育,开展婚育、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
抓社会服务,强化社会事务工作
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计划投资500万元建设楚雄市市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楚雄市东华镇敬老院二期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院集中供养床位达到100个以上,增加护理型床位60张,设立医务室一个,进一步提升楚雄市市级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质量水平。2021年实施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50户,积极发挥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老年幸福食堂5个,服务老年人近3万人次,让老年人安享“舌尖上的晚年”。
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全面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及“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遵法守法“承诺”制度,以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为重点制定自律公约,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中全覆盖开展遵法守法“承诺”活动。全面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完成社区社会组织备案945个。全市15个乡镇通过成立社会工作服务站等形式实现枢纽型支持性社会组织全覆盖,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益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协同中的重要作用。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群体;完善市乡村三级工作网络,配齐全市儿童督导员15名及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工站)、村(居)儿童主任154名。定期探访困境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详细了解儿童的家庭、生活、学习、健康及监护责任落实等情况。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将135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感染儿童纳入生活保障范围,按每人每月128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救助交医疗保险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未成年人1953人,临时救助19人,纳入“两项补贴”儿童249人。通过建立主动发现、信息比对机制,为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全覆盖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截至2022年5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7084人次,金额236.24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3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5.92万元,竭尽所能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万贵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