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不仅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更画出了蓝图、构建了顶层设计。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格尔木市政法委获悉,格尔木市自荣获“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称号以来,再次蝉联“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称号,受到中央综治委的表彰。这份惹眼的成绩单,是格尔木市在持续推进和不断深化“平安建设”中,努力解决社会治理的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最好诠释。
社会安定,群众安居。近年来,格尔木市坚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健全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格尔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实现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格尔木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格尔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众所周知,坐落于青藏高原腹地的格尔木市,处于青藏新甘“四省通衢”的交通要道,辖12万平方公里,居住着34个民族30余万群众,属州辖副地级市,是南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节点,也是稳疆固藏的重要战略支撑点。
这一重要的区位交通优势,为格尔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格尔木市以“位”定“为”,结合实际,明确工作定位,推动管理进位, 确保服务到位,努力探索创新青藏新甘交汇地区社会治理之路。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放到重要位置,定准基调、抓好基业、夯实基础,通过一系列实践探索,形成了以典型示范为引领,以网格服务为手段,以信息建设为支撑,以落实项目为重点的“6化6治6理”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化整为零 :“治”精细 “理”秩序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格尔木市始终把精细高效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支撑,以市级综治中心为依托,全面推进工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进一步整合组织统战、综治维稳、信访民政、公安司法、农牧林业、财政社保等部门力量,拉动基层力量大整合,全面提升聚合效能。
一张“网”包罗民生万象,众多“格”处处有人管理,可谓是当前该市网格化管理的真实写照。按照“地域相连、习俗相通、资源共享、人员相熟、便于管理”的原则,我市化整为零,把全市按单位型、小区型、出租房屋型、商户网点型、特殊人群聚居型等类别,划分成了213个工作网格,推行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的精细化、网格化动态管理,实现工作覆盖最大化、工作责任最大化、工作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治理难题。
化标为本:“治”防控 “理”稳定
格尔木市始终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入推进以“雪亮工程”为引领的“天网”工程建设,推进重点公共领域和重点行业领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提升,建设融监控指挥、互联网+信息集成应用、职能部门智能办公于一体的应用系统。
将街面1004个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以及873个社会资源联网应用建设全部纳入“雪亮工程”。同时,加强了出入市区的4个治安检查站科技化建设力度,搭载综治中心这个一体化平台,推进武警、公安等专门力量、单位内保力量、社区网格管理员和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度配合,建成融网格化精细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于一体的“地网”工程,不断完善和推进全天候、多层次的立体化监控网络。
化繁为简:“治”基础“理”民心
格尔木市始终把提升效能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活力源泉,广泛建立以各级综治中心为依托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通过派员进驻或网络可视化办公等形式,整合本级工作资源,形成有机整体,提升综治中心的实战能力,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社会治安相关公共管理服务。
综治中心将市民服务平台、智慧城管平台、公安监控平台、信访处置平台、重点人员管控平台等工作纳入统一管理、调度,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线的格局。中心设置领导接访、纠纷受理、法律服务、人口服务等窗口,承接社会治理具体事务,实行服务全覆盖、信息全知晓、矛盾全掌控、办事全简化,方面群众办事。积极推进“综治办+综治信息系统+N”模式,努力实现贯通联网,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的综合研判分析。
化小为大:“治”细胞 “理”特色
格尔木市始终把深化平安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有效抓手,以“微创新”活动促进“大平安”的局面深化,持续推行“纵向重职能职责发挥、横向重协调联动共治”的模式,巩固“1+N”平安建设工作成果,不断丰富和扩展“1+16”的组织体系、“1+34”的示范点培树、“1+2”的联点共建机制等,不断深化平安机关、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小细胞”的平安创建,以基层典型培育把平安创建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最大限度防止“面上抓、点上漏”,全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90%以上。
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了系列“微创新”活动,通过“两官两警一律”(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干警、律师)进街道(社区),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服务中心,快速高效调处理赔交通事故;成立医院警务室,深化“平安医院”创建。
化后为先:“治”热点 “理”和顺
格尔木市始终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举措,以新应新、以变应变,牢固树立“网络留言”也是矛盾纠纷的理念,成立了市网信办和市矛盾排查调解中心以及格尔木市老城区改造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矛盾调解中心,建立网络舆情员队伍和“平安视界”微信群,对劳资纠纷、物业服务、公共安全、教育医疗、食品卫生、交通消防等各类纠纷,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切断网上发动、网下实施链条,牢牢把握主动权,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被动应对为主动进位、应急处置为常态推进。
成立了和建立了第三方介入的6个行业性、专门性调解委员会,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司法救助、行政救济、社会援助内容,使群众顺气、解结、纳言、化怨,使调解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第一选择,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
化客为主:“治”流动 “理”安定
格尔木市始终把解决难点问题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立足新型工业化城市客大于主、流动人口不流动的实际,将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变客为主,做到小区不漏楼,楼栋不漏户,户不漏人精准采集外来人员信息,并根据其身份、职业、经济来源、日常活动规律等,区分一般人员和重点人员,实行宾馆旅店主管住宿地、企业经营主管作业地、出租房主管活动地,抓好动态登记、定期查访、重点管控。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增强其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同时,结合实际将住宅类出租屋分为放心、关注、严管和禁止4个类别,按照“杜绝禁止类、重控严管类、引导关注类、服务放心类”的方针,以严管类和禁止类作为管理重点,强化源头监管,形成了常驻人口常规管、流动人员跟踪管、特殊群体重点管的工作局面。
化量为责:“治”落实“理” 合力
格尔木市始终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各级党政的“一把手工程”、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工程”、为民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出台了《关于构建“党建+N新模式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实施方案”》,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积极构建“1+N”村级治理体系、基层社会治理、民主协商议事、公共文化服务和微权力治理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同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建立健全了综治维稳各项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了人员、力量,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同时,把党风廉政、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依法治市、维护稳定5项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的深化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攻坚、民族团结5项重要责任结合起来,与58个综治成员单位逐一签订年度《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工作需要,今年又调整了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结合格尔木市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考核管理系统,按月定量向各成员单位分配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量化考核指标。各成员单位结合目标责任书内容和考核管理系统指标任务,加强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切实保障了综治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这一切,为格尔木市社会治安编织起一张立体而严实的“防控网”。 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我市也因此获得了“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贡献奖”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十余年评为全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地区,12月8日市综治办又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
“社会安定,群众安康,是我们最大的幸福哩!”群众话语间,是对格尔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高度评价和肯定。当前,在中央和省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我市正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央和省州市安排部署,在探索青藏新甘交汇区社会治理创新之路中勇于担当,精选项目、精细措施、精准推进,不断把基础工作做精、做细,把创新文章做实、做大,使格尔木地区的社会治理工作全面提速、全面提升,形成有血有肉、有形式有内涵、能推广可借鉴,对实际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典型点、参观点、推介点,为形成具有青海特色、海西特征、格尔木特点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不懈努力。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