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通行费 却“换来”行政拘留
时间:2023-03-02 15:05:55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李昂 赵鹏 王楠淇 邹应恒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实习记者 李昂 通讯员 赵鹏 王楠淇 邹应恒)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有的驾驶员动起了“歪脑筋”,最终却“换来”了行政拘留。2月22日凌晨1时许,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接报警称,高速公路沾益段有人使用伪造证件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接警后,金龙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沾益收费站现场抓获七名违法嫌疑人。6b2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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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夏某平、余某、黄某等7人,从湖北随州出发,运送7辆急救车到云南红河,为了节省路途开支,使用伪造的“疫情防控”通行证来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
最终,夏某平、余某、黄某等7人被警方依法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方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万贵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