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遇上真警察
时间:2021-08-27 20:02:33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
张密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记者 张密 通讯员 李晶 韩永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4g中国通讯社
可偏偏就有人置法律规定于不顾,这不,2021年8月19日晚,云南省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展集中统一大清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就在某社区一出租房屋内发现一名持有警用标志、制式服装人员,但其不能说明警用标志、制式服装来源,也不能出示相关工作证件。随即,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男子姓谢(61岁,武汉江夏人),自称其所持有的制式警服是在武汉当保安时,保安公司发放的,现来曲靖就一起带来,并未穿过。但对于其制式警服上使用的警衔、警号,谢某一直狡辩,拒不如实交代。经查询,谢某所使用警号为武汉市公安局某警官一直在用警号,并非谢某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相关规定,经开警方给予谢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谢某非法持有的制式警服。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万贵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