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
青海省格尔木多举措促进人民调解工作
时间:2017-01-04 14:51:47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王建芳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近年来,格尔木市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素质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机制中的牵头作用,展现出灵活多样、接近群众、便捷高效的特性,使人民调解工作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格尔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促进人民调解组织更加便民高效,该市按照“建组织、抓队伍、促规范”的工作思路,在巩固乡镇、农牧(村)、社区调委会,抓好社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对全市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人员状况及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严格按照“整顿、规范、提高”的原则,不断整合资源,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整充实了各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快了各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步伐。
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和水平,做到了“标识、印章、程序、文书”四统一和“机构、队伍、制度、经费、报酬”五落实,使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迈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台阶。目前,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82个。人民调解员568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相继成立了格尔木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格尔木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格尔木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格尔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5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根据专业工作需要在各乡镇成立了4个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让具有专业知识、行业技术的人员积极参与其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解决了一般性调委会在专业行业或领域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
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我市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程序,先后制定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细则》、《人民调解办案程序规定》和《关于人民调解案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等一批管理指导文件,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各项制度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受理范围和调解流程图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有效利用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道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分析会,以“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为工作方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变事后调处为事先预防,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努力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重大矛盾纠纷不遗漏、不反复,增强了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
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我市严格落实“以案定补”的奖励机制,明确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吸收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政策水平、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员,从事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人民调解员队伍,在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我市积极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以集中或分片的形式,系统讲解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以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规范制作。编印2万余本《人民调解员培训读本》,发放给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为每个调委会订购了《人民调解杂志》使人民调解员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动态。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有了较快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Npi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