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福建讯(记者 颜建波 特约记者 陈海义)7月月21日上午11时,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秀岭村村民陈某报警求助电话。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事人双方仍因一点不足2平方米自留地、小水沟是谁可以使用问题争执不休,民警将双方分开,安抚当事人的情绪。虽经现场民警苦口婆心的沟通调解,但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经了解,陈某和詹某是同村村民,2019年5月陈某一家因人行桥设置和同村詹某的一点小自留地、小水沟等历史遗留的划界不清、归属不明问题产生矛盾。詹某认为陈某在设人行桥过程中占用了他的2平方米自留地和水沟。陈某认为该小地块并没有小水沟,双方因此产生积怨,就发生到开头的一幕。
调解现场
之后,所长魏火强亲自深入实地调查、核实与探究。意识到这起纠纷不解决,当事双方可能还会产生更加激烈的冲突。就采取【新枫桥】经验,及时联合镇政府驻村干部、司法所、土地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开展多元化的协作机制。
在得知双方矛盾纠纷的焦点后,魏火强认为邻里纠纷只有多沟通并找多单位配合出面划清界限,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毕竟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草率处理问题有可能会使双方邻居矛盾加深甚至激化。经过几天努力多次给双方反复做思想工作,双方的情绪逐渐缓和并冷静下来,一致同意民警的做法,也认识到了邻里之间应当互相包容。
在民警的努力下,7月28日下午双方在秀岭村部办公室,由驻村干部、司法所、土地所和村委会等多部门见证协调下,詹某同意陈某设置人行桥,陈某也同意补偿詹某因治疗小费用的损失,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了协议。至此一场因2年多的纠纷成功化解。
值班总编 陌封 责任编辑 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