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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工作法”践新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
时间:2021-09-28 19:04:50    来源:中国通讯社    作者:杨德祥    

中国通讯社云南讯(特约记者 杨德祥 通讯员 周树发 普晓燕)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怎么审批,是乡(镇)人民政府的一道难题。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聚焦破解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把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创新举措,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出“七步工作法”破解了此难题,为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道路指明了道路,乃至在全省形成积极反响。GQw中国通讯社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印制下发《禄丰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手册》,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
 
农户提出申请。需要用地建房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小组讨论公示。村(居)民小组接到农户申请后,应该在7天内召开会议讨论,并形成村(居)民小组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同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7天。
 
村级组织审核。村(居)委会收到村(居)民小组的申请材料后,应该在7天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查,并形成村(居)委会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同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村(居)委会范围内公示7天。
 
乡镇站所审查。每月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第1个工作日)为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申请受理日。乡(镇)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村(居)委会农户申请材料后,要在7天内审核,材料不齐全的,填发《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在7天内受理,并登记《禄丰市xx乡(镇)农户宅基地申请资料接收台账》。受理农户申请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规中心、林草中心等部门实地到现场踏勘,并填写《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用地申请到场实地踏勘书》。对选址不符合农村宅基地政策要求的,不同意选址,同时填发《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选址告知书》,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同意选址,及时填写《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按规定出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镇政府审批。对同意批准农村宅基地、符合旧宅基地归还集体条件的,要及时填写《禄丰市xx乡(镇)旧宅基地归还集体移交表》,并登记《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台账》,同时,填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开工前,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确定建房位置,填写《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开工建设到场查验书》。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填写《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开工告知书》。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完工到场验收意见书》(代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填写《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验收告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组织验收。
 
上报市级备案。次年2月底前,要填写《禄丰市xx乡(镇)农村宅基地备案表》,将上年本乡(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情况按要求向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备案。
 
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市级备案结束后,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及时填写《禄丰市农村宅基地归档文件目录》,将该户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资料整理归档。
 
通过农村宅基地审批“七步工作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该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明确了具体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有效推进了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截止2021年8月31日,全市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434宗,审批637宗,审批率达44.42%。
 
 
值班总编:郇咏  责任编辑:万贵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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