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马德平 公保多杰)2016年8月24日祁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干警成功执结了一起多年未了的草场纠纷案件。土某(已故)与普某系邻居关系,1992年全县实行“一包四定”时,土某应承包的草场亩数为3135亩,但实际分得草场2799亩,按人口状况还差部分草场。同年,经县草监站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将本社牧户普某多出的390亩草场调整给土某,后土某之子多次催要无果后,请求村“两委”、乡政府协调解决此事。村乡两级进行了多次调解,普某拒不归还。据此乡政府下发了关于土某与普某草场纠纷处理的决定书,但普某仍拒不归还,调整草场一直被普某占用至今。2016年6月13日野牛沟乡政府向祁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干警先后四次到土某和普某家中,对双方进行劝和并讲解相关法律,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互谅互让,普某将自己占用的草场归还给了土某。
值班总编 郇咏 责任编辑 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