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湖北讯(记者郑建敏 通讯员向辉容 王元峰)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拒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依旧屡有发生。
3月15日,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乡长冲村86岁的村民胡某某哭着走进该县金果坪乡司法所请求帮忙解决赡养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联合巴东县人民法院金果坪乡人民法庭成立联合调解小组,及时介入调解。
胡某某老人反映:自己有5个子女,自己和儿子李某某同住,4个女儿已经外嫁。自己因为年纪大,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料,提出要儿子赡养,遭到拒绝,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
面对复杂而细琐的家庭矛盾,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一方面安抚老人的情绪,立刻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走访群众调查了解,终于得知了事情的经过。胡某某有一子四女,老人和儿子同住,女儿已出嫁。胡某某年事已高,和儿子住一起,儿子认为赡养老人不是他一人的事,所以家庭矛盾重重,老人万般无奈之下求助司法所进行调解,希望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调查结束后,在村委会的协助下,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通知老人的儿子和女儿到司法所来进行调解。
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乡司法所及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并向当事人宣讲《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第1067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对其儿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天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在调解人员的协调努力下,老人的儿女就赡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被申请人同意认真热心赡养老人。最终,这件赡养老人的家庭矛盾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结束后,胡某某竖起了大拇指,说心里的大石头落地了,以后的生活也有着落了,老也有所依了!
湖北省巴东县金果坪乡司法所负责人说:通过这起因赡养老人导致的家庭矛盾,将联合乡直单位在全乡14个村宣讲《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实现全乡范围老有所依,爱满夕阳。
值班总编 陌封 责任编辑 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