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云南讯(记者 赵建云)8月7日下午,大理州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推进会在大理苍山会堂召开。会议印发并通报了《大理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和《关于开展城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的通告》。中共大理州委副书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小组组长袁丽娟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出席会议就“双创”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据介绍,此次市容市貌整治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一是整治临街门面环境。在临街各单位、个人和门店经营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二是整治“以路为市”等违法占道行为。禁止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及市场、学校周边等区域占道经营;禁止城区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经营户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商品展示。三是整治乱挂、乱堆等行为。禁止在城市干道两侧和景观区域内以及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门窗外、屋顶外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上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禁止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禁止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高噪声的器材招揽顾客。四是整治城市“牛皮癣”。禁止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禁止在城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地面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粘贴小广告及乱散发宣传单等行为;禁止在门店橱窗、店外区域随意张贴设置宣传广告内容,提倡“一店一牌”,保持店面整洁、美观。五是整治私搭乱建、乱挖乱占等行为。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区域私搭乱建,以及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禁止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六是整治交通秩序。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泊位规范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七是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规范养犬行为,禁止在建成区户外放养犬类等宠物,以及养犬妨碍他人生活、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等行为。
通告指出,大理市城区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应自觉遵守本通告,积极配合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雪琳,大理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何尹全,大理州卫健委主任雷家彬,大理市市长杜淑敢,大理州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马晓东参加了“双创”推进会。
值班总编:牧歌
值班副总编:王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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