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脱贫村综合实力和脱贫户收入水平
——青海省格尔木市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综述
时间:2018-11-27 20:54:53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王建芳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 (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注重党建引领、注重持续落实政策、注重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注重提升农村生活品质、注重群众思想建设,通过这“五个注重”,有效巩固提升了格尔木市脱贫成效。”今年以来,青海省格尔木市按照“四摘四不摘”工作要求,持续提升脱贫村的综合实力和脱贫户的收入水平。
注重党建引领发展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青海省格尔木市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市级领导联点基层“区长制”,指导乡镇党委、村党组织逐级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清零行动”作战图、任务书、时间表,确定郭勒木德镇红柳村为格尔木市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郭勒木德镇宝库村、新乐村、阿拉尔村及唐古拉山镇拉智村、乌图美仁乡那陵格勒村等5个村为格尔木市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采取项目拉动、产业带动、合作社辅助的方式,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途径,既壮大了红柳村“大头哥”等一批效益良好、引领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又培育出以租赁经营、有偿服务、农业合作、绿色生态等发展模式为主体的4个集体经济示范村,有力放大了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的引领带动力。
注重政策落实 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该市严格按照“五个不减”的工作思路举措,研究制定《格尔木市2018—2020年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暨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7个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10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落实。2018年,组织138名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帮助91名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组织22名致富能手、脱贫典型、带动能力强的群众参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稳定保持225名精准扶贫林业管护员岗位;持续为脱贫群众购买脱贫保,防止脱贫群众因病返贫,继续落实住院病人“六减”政策,减收104人(次)脱贫群众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2.62万元;为扶贫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75.68万元;为523人(次)扶贫对象发放二次救助金64.22万元;发放低保金等补贴151.52万元。
注重扩大保障范围 推动提升脱贫质量
全面开展对“五类”人员、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度,对格尔木市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等五类人员家庭进行摸排走访和实地调查,年初将13户边缘群众纳入党政军企事业单位联村帮户工作范围,对其开展帮扶;发挥人社、教育、民政、住建等部门工作职能,将边缘群众和生活困难的“五类”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力所能及解决“五类”人员及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同时为贫困边缘群众购买防贫保,防止此类人员因病、因意外陷入新的贫困。
注重农牧区生活品质 筑牢脱贫成效基石
将巩固扩大脱贫成果与实施乡村战略结合起来,编制了《格尔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征求意见稿)》《格尔木市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对贫困乡村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设施农业建设步伐,全面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厕所革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程,进一步完善格尔木市农牧区“饮水、供电、道路、交通、住房、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补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电商”等社会服务弱项,提质增效“农田、草场、林网、牧道、机井、灌渠”等生产服务水平。规范专业合作社经营,在种养殖业上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合理引导农牧民种养殖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注重群众思想建设 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把“扶贫+治懒”相结合,调动贫困农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负向惩戒机制。把扶贫政策与贫困农户参与挂钩,引导群众参与到扶贫项目中来,监督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的使用,充分突出贫困农户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宣传政策法规,把政策、精神讲深讲透,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树立脱贫典型、讲好脱贫案例、传递脱贫好声音,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内生动力和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在活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引领贫困农户等、靠、要惰性思想的转变。结合“比自治强,创诚信示范村”活动,对有劳动能力的“懒汉”贫困户采取村规民约进行监督治理,倒逼他们加入勤劳致富的“大家庭”,让勤劳为荣、脱贫光荣始终成为脱贫致富奔小康路上的主旋律。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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