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同行 你我参与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马敏燕)“姑娘,什么叫社区矫正啊?”“叔叔,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5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4周年到来之际。6月28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饮马街司法所在青唐城遗址公园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6条、设置咨询台、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300余份,向群众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积极倡导群众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从了解、理解、支持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面促进最终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
此次活动,使群众进一步知晓《社区矫正法》,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的规定,营造了“社矫同行,你我参与”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饮马街司法所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fL8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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