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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8大优惠政策解决援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及子女教育方面的后顾之忧
时间:2020-02-10 22:19:34    来源: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薛心悟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特约记者 薛心悟)2月10日,青海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对青海省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工作人员及子女给予教育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相关入学、升学优惠政策共计8项。
1、子女需要就读幼儿园的,可按照家长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2、子女需要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在父母、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市、行委),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和便利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到公办义务学校就读。
3、子女需要在当地就读普通高中的,依据学生中考成绩,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在同批次录取中予以一定照顾。
4、子女在省内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相关中职学校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并报考2020年省内高职院校的,可在同等条件下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考生意愿免试录取,并优先选择专业。
5、子女在省内外异地办学就读期间,可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优先安排。
6、子女在就读期间,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业教师给予人文关怀,并提供心理疏导和课业辅导等帮助,并可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免费课后托管等服务。
7、子女参加普通高考的,由青海省教育考试院与考区招生办统计建册,安排专人协调其高中学校对其备考、应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提供全程专项服务;录取到省内普通本科高校的,在不违背现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意愿,可优先调整专业。
8、对2019年、2020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医疗队员,由青海省考试院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协调,确保其在复试、调剂等方面不受影响;报考青海省高校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进入复试的,在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
优惠政策施行时间截止今年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考试可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赴湖北医疗支援工作人员名单由青海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提供,由青海省教育厅分配至各地教育局分别落实。任何个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凭证等不作为执行优惠政策的凭证。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异议,由青海省教育厅负责作出解释。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HAC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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