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1镇1村成功创建 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近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命名2019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通知》,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大格勒乡查那村名列其中,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示范村,奖补资金9万元,标志着格尔木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从基础扎实、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村风文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乡(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大气、噪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有机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显著。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村域内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全覆盖等约束性指标。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nst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