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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仲裁委汶上分院和汶上法院送法进银行助力防风险
时间:2024-09-11 12:14:42    来源:中国通讯社    作者:张兆伟 杜庆华    

   中国通讯社山东济宁讯(记者 张兆伟 通讯员 杜庆华 王金壁)近日,济宁仲裁委汶上仲裁分院仲裁员房茂成和汶上法院民二庭庭长顾旋、刘婷婷、姬志昂等人走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与汶上支行金融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就借款、信贷、投资等金融纠纷的诉讼、仲裁受理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MCK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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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汶上仲裁分院仲裁员房茂成首先讲解了仲裁法的相关知识,汶上仲裁分院在解决市场主体金融纠纷,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起到的作用,详细介绍了金融纠纷案件仲裁受理审理程序,结合“线上+线下”快速调裁。针对银行金融类案件,介绍了汶上仲裁分院制定了“调解先行,快立快结”的办理原则,引导帮助金融主体正确运用仲裁方式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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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法院民二庭庭长顾旋、刘婷婷结合汶上法院受理的涉及银行金融纠纷案件和办案实践经验,围绕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以及与客户业务往来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和应对金融危机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诉讼要素、涉信贷纠纷常见判点及风险防范、金融类借款合同纠纷中对逾期还款计息标准约定不明时的逾期利率认定原则等内容。顾旋建议:要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与依法治理,注重前端防范,不断提升金融治理现代化水平。
汶上建行负责人充分肯定“法院+仲裁+银行”这一解纷模式,认为法院、仲裁委以及金融机构能够立足各自优势特点,既有金融机构作为纠纷主体提前预防、能动化解,又有仲裁这一灵活的解纷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多样选择,更有法院强制执行作为兜底,多方联动、多措并举预防、化解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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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济宁仲裁委汶上仲裁分院与汶上县法院、金融机构同心协力、相向而行,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络,持续挖掘“法院+仲裁+银行”最优合作模式,以“法治第一保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不断开拓金融审判、仲裁工作新局面,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撑和便捷高效的解纷服务。
值班总编:保积来  责任编辑:梓   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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