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人民医院集中贯彻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时间:2018-09-30 11:17:36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严军 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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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习春副院长为医护人员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中国通讯社湖北讯(记者严军 通讯员曹蕾)医患关系、医疗纠纷,一直以来是热点话题。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并定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有一个重大的理念变更:由侧重医疗纠纷的处理改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并重。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强化医疗安全,规范处理各类医患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9月28日下午3时,湖北巴东县人民医院在该院门诊部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培训。全院除了值班医护人员外均参加了此次学习培训。
培训现场
培训由该院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王习春主持,她围绕“依法执业、依法行医、依法维权”为主题,对《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讲解了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理、应急处置、责任保险及法律责任等重点法律法规,强调了预防和沟通的重要性,明确阐释了医疗机构应有的教育培训、制度程序和沟通机制。同时还强调,制定本条例,是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全院各科室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该条例,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实实在在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最后,王习春副院长针对医院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和医疗违法的法律风险提出以下要求:要不断加强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意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医疗行为;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医疗文书书写水平和医疗质量;要加强人文知识和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该院医护工作者对医院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对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值班总编 牧歌 主编 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