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祁连全面建立“河长制”还县城河畅水清美景
时间:2017-08-31 18:06:46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严久芳 张强兴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严久芳 张强兴)如今走近每条河流,人们都会发现河长公示牌在河道边醒目位置竖立着,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赫然在目。群众只要发现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就可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以前河道没人管,污水横流,到处是垃圾,满眼脏乱差;现在河道有人管了,绿树成阴,垃圾不见了,水也变清了,政府为群众办好事办到了实处。”祁连县内几条河流周围的群众纷纷为河道治理取得的成效点赞。
今年以来,祁连县紧紧围绕海北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海北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到位、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积极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为了切实履行河长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祁连县河湖综合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祁连县在黑河、八宝河、大通河、纳子峡水库等重点河流河段设立河长制公示牌16块,使河长制监督工作常态化,实现了河流的多元化管理。明确县、乡(镇)、村 “三级河长”责任,县级河长负责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各乡(镇)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长担任辖区内“河长制”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加强监管,加强辖区内污水直排的巡查,负责辖区内河道两岸生态绿化、涉河建设、采砂、排污、取水的监管和整治。目前,我县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全部到位,落实县级责任河长1人,乡(镇)级责任河长8人,村级责任河长45人,纳子峡水库设立总库长1人、责任库长1人,实现河长制全覆盖。通过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完善乡、村两级河湖名录和公示牌的设立,设立乡、村巡河员和保洁员等,把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落到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促进任务、责任落到实处。加大河流和水库治理与保护力度,严格河库监督管理考核,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治理,实现“河长治”与“河常治”,让祁连大地山更绿,水更清,江河更秀丽。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3dp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