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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坚持“五项原则”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时间:2017-01-06 16:28:01    来源: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王建芳 薛超超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 薛超超)为切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中组部和省、州委组织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格尔木市结合自身实际,在前期集中开展无法联系党员摸排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坚持“五项原则”,有效推动了格尔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之中。
坚持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原则。市委将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和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牵头抓总,督促指导落实。组建了由组织、公安、民政、工商、社保等部门联动,东城区、西城区、各街道、经信、交通、住建等单位参与的格尔木市无法联系党员调查摸排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无法联系党员处置事宜。各党(工)委(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排查工作,明确1名分管基层党建或党员教育管理的领导负责具体指导,1名从事党员管理的党务工作者具体协调落实,确保排查工作力量到位。
坚持专题培训、个别指导原则。为确保排查工作保质保量推进,格尔木及时组织开展“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辅导培训会”,全市各党(工)委,市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各社区党组织11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班。培训全文传达《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并结合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实际情况,重点围绕核查党员档案、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党员身份信息数据采集、失联党员核查登记、规范组织管理和开展组织处置工作等8个方面做了针对性、细致化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针对各基层党组织咨询的党员档案缺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失联党员查找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个别指导。
坚持逐项排查、建立台账原则。按照核查党员名册、核查党员档案、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核查党员现实表现“五核查”工作法,由党组织全面对照完善党员花名册,准确掌握基数,由组织部、人社局、社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党委等分别按照档案核查权限进行集中核查。制定印发了《格尔木市党员档案核查记录表》,列出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核查清单,逐条核查,详细记录,建立台账,对档案不规范、不齐全、不真实三种类型作出备注说明,切实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
坚持全力以赴、多轮查找原则。坚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失联党员查找工作,2015年5月起,即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无法联系党员调查摸底的通知》,全市各级党组织均采取直接联系、人际查找、部门联合查找、网络和信息平台查寻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了两轮次的失联党员调查摸排工作。今年,我市又全面展开第三轮次的集中排查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全市从最初摸排的13个党(工)委存在失联党员341名减少至现在的7个党(工)委失联党员60名。同时,认真细致收集每一环节的证据资料,确保失联党员系多方努力确实无法查找的党员,为依法依规处置奠定基础。
坚持规范制度、从严管理原则。制订印发了《格尔木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格尔木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完善了《格尔木市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管理、依法依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依据和保障。积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方式,对于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党员,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党员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对于本人意愿强烈,坚持要保留在原党组织的,由原党组织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纳入流动党员“双重管理”;对于党员自身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保管不善、“口袋”党员致介绍信过期的,在批评教育后,进行补交党费和补转组织关系;对于党员在外地不方便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实行“委托办理制”和“签字审核制”,由党员本人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的党组织或党员的亲朋好友代其办理,切实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BXz中国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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