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市“百日攻坚”冲刺“全国文明城市”
时间:2017-06-29 19:13:52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王建芳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日前,青海省格尔木市将利用一百天的时间,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行业、区域管理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宣传、大培训、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促进测评项目达标和城市综合文明程度全面提升。
此次行动以城市中心区域为重点,对宣传教育、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秩序、专业市场、“五小行业”、基础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垃圾集中清理、清洁卫生行动、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志愿者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诚信建设、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等工作的全面落实,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百日行动”分两个阶段展开,一是全面开展和达标阶段,主要任务是确保“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测评体系全部达标;二是巩固提升阶段,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提升,抓好短板项目改进和第一阶段成果的巩固,全面迎接国家考核测评。
为确保“百日行动”的扎实开展,青海省格尔木市制定了《格尔木市文明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及标准、保障措施,各部门和城区、乡镇(街道)及各单位主要职责及任务分工等,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建推进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典型树立,强化工作引领,确保创建工作效果。格尔木市创城办将建立巡查、联席会议、现场观摩、督导考评等推进机制,严格落实通报曝光、责任倒查、媒体质询、责任追究等长效监管机制,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当地文明办、创城办将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将“百日行动”督查结果纳入文明单位年度考核内容,格尔木市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格尔木市纪委监察局将“百日行动”情况纳入各单位的监察内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严重影响创建目标实现的单位,予以责任追究。市文明办每周、每月将开展行业专项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文明单位评选、城市创建考评的重要依据。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XMs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