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市全力构建大社会救助格局
时间:2017-01-06 16:42:44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王建芳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近年来,青海省格尔木市逐步建立信息核对机制、社会救助诚信和临时救助制度,并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加大低保覆盖范围,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全力构建形成了大社会救助体系。
建立完善信息核对机制。在青海省省率先成立格尔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准确认定救助对象工作开辟了一条便捷、高效、实用的新道路。据悉,申请救助对象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后,市核对中心可根据委托书对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的各类财产收入等进行核对,包含住建、人社、公安、工商、交通(运管)、税务、农牧、国土、卫计、银行等部门相关信息。此举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改变传统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深化社会救助工作队伍的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同时,完善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考核方式,细化量化考评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激励机制。
建立社会救助诚信制度。一方面,建立救助对象诚信申报承诺制度,强化诚信观念和自律意识,自觉形成如实申报、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同时明确奖罚,让救助对象主动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防止骗取救助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公开承诺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确保优质服务、照章办事、廉洁自律。通过媒体、政府网站、宣传册、公示等途径,把社会救助工作的条件、工作程序、对象管理等向社会各界公布,体现公开透明,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透明、发放及时,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信。
扩大低保救助覆盖范围。在全省率先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低保保障标准、补助方式、申报流程、经济状况核对四方面一体化,达到了同城同待遇,彻底消除了低保在城乡之间的差别。积极开展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标准与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并实现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目前共有低保对象2074户5355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2626.29万元。
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医疗救助的范围从五保、低保等扩大到孤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大病救助范围逐步扩展到低收入群体和一般城乡居民,实现了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的全覆盖。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医疗救助程序,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看病。贯彻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均纳入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再次提高。2016年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97.75万元。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标准比例提高至100%,供养标准比例走在全省前列。据了解,青海省格尔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上年的12833元/年提高到14297元/年,提高了1464元。全市45名五保供养对象,2016年发放供养金65.04万元,为全市28名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9.04万元。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制定出台了《格尔木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投入,救助标准也逐年提高,救助面进一步扩展。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申报流程及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最高限额提高到2万元,并规定对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给予2次或2次以上的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2016年共对368户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34.82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稳步推进慈善救助工作。组织慈善协会志愿者开展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血压、血糖测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开展“先心病”筛查活动,对全市0-16周岁疑似“先心病”儿童进行免费筛查,目前已有5名“先心病”患儿接受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免费治疗。截至目前,慈善一日捐活动捐款共计10.6万元;救助贫困老人187人,发放救助金18.7万元;救助大病患者1人,为其发放救助款2.04万元;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8人,发放救助款4.4万元。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SPs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