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坚守生态底线 生态环保持续改善
时间:2017-03-27 21:11:38 来源:
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王建芳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王建芳)近年来,格尔木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创建,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依法行政、重拳出击、铁腕治污,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环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格尔木市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积极开展天然林保护、公益林补偿、自然保护区建设、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三江源生态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狠抓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对水泥行业、重点企业集中区域污染进行专项治理,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开展淘汰、清退落后产能、煤粉尘治理、清洁生产审核、机动车污染治理、施工场地抑尘、石化行业油气回收治理等工作,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016年共实施林业园林项目34个,总投资10300.71万元,实现新增林地4100亩,新增城市绿地74.28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3.0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9平方米,“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发展目标初步实现,外围防沙生态屏障基本形成。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7.8%。截至目前,格尔木市生态恢复治理面积5.5万亩,人工造林4.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落实国家重点公益管护面积2039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1.1%提高到3.4%;完成草原禁牧1581万亩,草畜平衡2549.8万亩,生态功能开始系统恢复。在不断推进森林执法工作的同时,开展打击破坏沙区植被的各类专项行动,积极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扑救工作方针,严防死守,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格尔木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林木病虫害防治,健全虫情监测网络,格尔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森林植物产地检疫率、种苗调运检疫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8%以上, 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98%以上。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行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相继建成运行。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家园美化”行动,农村环境卫生、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全面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始终把环保审批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发挥环评审批在调结构、促转型、转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了“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多措并举、综合防治,结合实际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对格尔木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进行分析后提出大气污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有关单位,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支撑。严格环境准入,坚决淘汰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指导督促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推进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省控污染源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目前11家省控企业已纳入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并已全部编制完成《青海省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报告》。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全市煤炭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控建筑扬尘,要求建筑单位严格落实“5个100%”控尘措施,建筑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对渣土车的管理力度,对渣土车实行“定时间、定路线”限制行驶,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加大对机动车辆的检查力度,科学规划机动车限行区域,加大对“黄标车”限行和淘汰力度,去年共淘汰“黄标车”160辆。2016年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07天,优良率84.6%,营造了天蓝气清的优美环境。
值班总编 夏都 责任编辑 清风 sbF中国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