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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共和县法院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
时间:2016-05-27 17:10:54    来源:中国通讯社    作者:保积来 赵生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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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通讯社青海讯 (记者 保积来 通讯员 赵生兰)近年来,青海省共和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院内外营造平等、互助、和谐的民族团结氛围,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五观(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内容,确保把民族团结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通过立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为少数民族群众熟悉法律法规、诉讼常识提供平台。组织开展干警进社区、进农村、进牧区活动,以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制大讲堂等形式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讲解法律,加深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制作并展出宣传民族团结和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案例展板,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文化意识。  
    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权。在审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时,坚持民族团结的根本,以维护少数民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坚决反对民族歧视。在审判实践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增加和谐因素。在审判中保证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 
    关心本院的少数民族干警,营造和谐团结的工作环境。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的年节习俗,在民族节日期间,慰问少数民族干警及退休老干部。注意培养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
    注重培养双语法官,使其逐渐成长为法院中坚力量。我院积极支持、鼓励“双语”法官参加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分批次组织“双语”法官参加各项业务和时政培训,努力培养知识型、复合型的优秀“双语”法官。据统计,近三年来共组织“双语”法官参加省高院、州法院、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业务、时政、视频培训30余次。同时,先后派出“双语”法官到成都、兰州、拉萨参加最高法院、甘青两地法院举办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培训,有效提升了“双语”法官的分析认证、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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