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青海讯(记者 保积来通讯员 王建芳) “十二五”时期,格尔木市农村牧区2419户7264人稳定脱贫,占全市现行标准建档贫困户的88.7%。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格尔木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开发式大扶贫,全市累计实施各类扶贫开发项目35个,投入资金1.3亿元,通过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高原美丽乡村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措施,先后规划实施了22个农业村、11个牧业村基础设施项目,贫困村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逐步解决,贫困村饮水安全入户率达到90%、饮水安全率达到97.44%、农村公路通达率达到100%。贫困村社会事业长足发展,1+9+3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健全,9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9%,农牧区居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农牧区文化活动室覆盖面达到81.25%,广播覆盖率达到100%,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1%,自然村全部通电。
“十二五”时期,格尔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不断深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及干部驻村蹲点帮扶实现了日常化、常态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青扶贫“四位一体”扶贫格局形成。
值班总编 郇咏 责任编辑 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