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讯社四川讯(特约记者 杜芸)四川保监局和银监局下发通知,银行卖保险必须录音录像。通知要求:2016年9月底之前,法人银行业机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应实施销售过程录音录像;自2017年1月1日起,其他银行业机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应实施销售过程录音录像。
椐四川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银监会日前要求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和代理产品要“双录”,目前全省已有18家银行业机构正在实施,到年底之前,所有机构都要施行。据称,这次与四川保监局联合发文,也是对银保产品在销售中防范误导的进一步强化,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强调,银行业机构应保存录音录像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6个月,发生纠纷的录音录像资料应保留到纠纷最终解决后。销售人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只可检索调阅,不可更改、篡改和涂抹。银行业机构违反规定的,保险监管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值班总编 张静伟 频道主编 张聪亮